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学术交流活动,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推动学科交叉和学科学位点建设,我校近日出台了《湘潭大学校内学术交流活动管理规定》。
《规定》称:学校各单位特别是各院系部应高度重视学术交流,积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学术交流活动,努力争取承办高水平、高级别的国际性和全国性学术会议。组织学术交流活动,要符合学术规范,遵循学术惯例,注重学术效果。广大教师、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学校科协和社科联将规范管理校内学术活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协助举办高级别学术会议。各单位开展自然科学学术活动应到校科协备案,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应到校社联登记,由宣传部备案,该规定还对学术活动消息的发布、活动的宣传和活动组织等工作都作了相应规范。
(《湘潭大学报》记者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