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4年省教育厅社科项目申报首次要求每个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和其所在单位签署承诺书。
承诺书要求受资助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都应进行中文标注或英文标注。其中论文必须发表在学校认定的一类和二类期刊或是cssci的来源期刊上。此外,承诺书上还要求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承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核,对研究计划实施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工作时间等条件给予保障,并严格遵守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规定,督促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规定及学校有关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此次经过限额申报,公开答辩,校学术委员会严格评定,共申报项目40项,其中重点项目5项,青年项目5项,一般项目30项。
(虞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