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字始见于周初文献已经成了学界的共识。“德”字始见于周初,与周代“天命”观的动摇不无联系。“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殷人对鬼神这种毕恭毕敬的态度未能挽救商王朝覆亡的命运,因此,周代的统治者便有理由“疑神疑鬼”了。他们开始认为“天命靡常”、“天道远,人道迩”。要取得并巩固对“天下”的统治权,除了天时、地利之外,还离不开“人和”。而能集天时、地利、人和者,就是“德”。
“德”字的原形为“惪”,从心从直,是一个会意字,意为心直、正心。许慎“说文解字”释为“升也”。“升”字何谓﹖《说文解字段注》认为“升当作登”,“登读言得,得来之者。”就是说,“德”的本义为“升”,“升”即“登。”,而“登”又训为“得”,故“德”即为“得”也。这与《管子》和朱熹对“德”的解释是一致的,《管子·心术(上)》中说:“德者得也。得也者,其谓所得以然也。以无为之谓道,舍之之谓德,故道之与德无间,故言之者不别也。”朱熹在《论语集注·述而》中也说:“德则行道而有得于心者也。”
“德”者,“得”也,得其道于心而不失之谓也,即《管子》所谓“德者,道之舍”。因此,“德”与“道”之间具有一种天然的联系。一般来说,“道”即理,“道”即规律,“道”即本质。而“德”就是顺乎“道”这种本质的东西而形成(“舍之”)的基本属性和规范。所以,侯外庐先生说:“‘德’字的原义是事物的属性。”是很有见地的。接下来,侯先生继续解释说:德在“西周文献中是指奴隶主贵族所特有的权利,以及由此而反映出的一种品性。”我以为,“德”的本义是“属性”,是顺乎“道”(本质属性)而产生的基本属性或一般属性,这些基本属性或一般属性一旦内化成个人的素质,就足以成为言行的准则,就能够做到“外得于人,内得于己。”“内得于己,谓身心所自得也。外得于人,谓惠泽使人得之也”。“内得于己”指内在的修养,属“内圣”的部分。“外得于人”则指经“内得于己”然后自然流露于言谈举止之中,且解“惠泽使人得之也”,属“外王”部分。当然这是就超阶级的角度来说的,在阶级社会中,“德”还具有阶级性,这就是侯先生所说的“德”指“奴隶主贵族所特有的权利,以及由此而反映出的一种品性”的含义。
将“德”解释为“属性”或“品性”,在历史文献中并不鲜见。如“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周易·系辞(上)》曰:“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这里的“德”,也只能解释为“属性”。《晋语四》在谈到黄帝与炎帝的关系时,文中常常提到“德”这个词,如说“成而异德”,“异德之故也”等等。这里所说的“德”,显然不是指道德说的。李玄伯先生在《中国古代社会新研》一书中明确地将“德”与生性、与姓、与类相联系,指出“同德”就是“同类”。实际上,同德或同类,就是古人认为决定某个共同体个人的生存的一种专属该共同体或个人的属性。所以,今天我们常讲的“同心同德”的“德”,只能解释为类或性,即“属性”。“道德”一词除了“伦理道德”的含义外,还有“本质属性”(“道”)和“一般属性”(“德”)的含义,而且后种解释更有说服力,也更符合它的原义。
那么,作为人类的基本属性,即人类的“德”主要有那些呢﹖
首先,人是需要合群的,人类需要一种社会化的生活。“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君子群而不党,小人党而不群”,说明群处是人与动物的区别之一,也就是人“德”之一。既然人类是社会化的动物,那么,在群体生活中,就必须维护群体的和谐与稳定,就必须践行家庭伦理与社会伦理,遵守社会公德。要善于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做到“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处理得好,就是“德”,否则,就是“缺德”。
其次,人是具有创造性的。恩格斯说,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是人能够制造工具,自从类人猿打制出世界上第一把“最粗笨的石斧”,类人猿就开始与猿类辑别而进入到了人类的门槛。谁也不能否认,这把“最粗笨的石斧”本身就是一种创造。因此,创造性是人类的天性,因而也是人类之“德”。如此说来,一切因循苟且,不求进取,邯郸学步,机械照搬之人,都可视为道德尚有所缺陷之人,更不应说那些抄袭他人成果,贪天之功以为己有的小人了。
第三,人是具有理性的。理性是区别于本能的,人的本能包括生存、生育、情感、自尊、自我实现等等。然而理性与本能的关系是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统一关系。理性离不开本能,理性寓于本能之中。就是说,人类的本能在合于理性的范围内释放,那就是人的理性,就是“德”,反之,本能的释放超出了理性的限度,那就是非理性,就是“缺德”。譬如,人之有情是人之为人的本能,也可以说是人的基本属性,是人之“德”,因此,我们经常将感情(或情感)和理性视为两个对立的概念。其实,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正常的、合于天伦和人伦的感情释放正是理性的体现,而“无情”或“多情”则是典型的非理性。随着人类和社会的进步,人类的理性化程度将不断得到提高。
第四,人类是异质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这是人的本质属性、属于“道”的层面。在这个层面,人类是同质的。但是,从“道”的层面落到“德”的层面,人类就是异质的了。这种异质性,主要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即自然差别和社会差别,因为这些差别的存在,人与人之间就会有社会分工的不同和社会地位的差别,而处在不同的社会分工和不同社会地位的人,其言行规范是不同的。在剥削阶级社会中,剥削阶级有剥削阶级的言行规范,被剥削阶级有被剥削阶级的言行规范。在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被消灭以后,处在不同阶层、不同地位层面的人,从事不同工种的人,也有不同的行为规范,这些行为规范虽然不能径直归于人的基本属性,但都是从属于人的基本属性的,因此,我们也可以视其为“德”,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职业道德。
第五,人是具有精神世界的。这种精神世界既包括日常生活中的兴趣和爱好,同时也包括最高层次的理想与信仰。“人是要有点精神的”,这句话一方面是说人应该有自己一定的个性,另一方面则是指人应有自己的追求和信仰,不被“物欲”牵着走。“大跃进”期间,毛泽东曾经说,人应该有点精神,人的一辈子,如果仅仅是为了自己吃饱肚子,那就跟猪、狗无异,就是“两只脚的猪”。拥有自己的精神世界,是人之别于它种动物的特性——属性之一,如果人的一生中只知道追求物质利益,甚至为了物质利益、为了蝇头小利不顾一切、不择手段,这样的人注定不会有他的精神世界,更不应说会有高尚的精神世界,他将注定要做出一些有损人格、国格——“缺德”的事情来的。
(历史文化学院 宋银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