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湖南省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2006年年会在我校举行。来自我省公、检、法等司法系统以及省内高校的200余名专家学者欢聚一堂,深入研讨司法理念与三大诉讼法的修改。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薇、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世雄、校党委副书记李伯超出席了会议。
开幕式上,李伯超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针对本次年会的主题——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的修改提出了精辟的见解,并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表达了良好意愿。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会长宋世杰对诉讼法专业委员会近五年来的工作作了简要的总结和回顾。李薇、周世雄等领导和专家从法律实务的角度出发,就诉讼法修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修改的背景、发展方向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与会代表就会议的主题畅所欲言,大家一致认为,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发展趋势是从单纯移植到现实关怀、从行政主体不明确到清晰明确、从纯理论研究转向个案研究、从总论研究转向部门法研究、从单学科研究转向关注交叉学科研究。我们应该不断扩展自己的价值理论,各个突破,最终形成刑事诉讼理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要简略,在完善刑事诉讼系统的同时还应该注意简易程序建设的问题;就当事人与刑事诉讼的关系讲,有利被告原则的确立、被害人的控诉权、公诉与自诉关系的处理等问题也应提上日程;同时,还要确保司法独立原则的确立,完善刑事诉讼与法律监督的关系以及建立侦察监督制度的人性基础,完善程序制裁缺陷。此外,与会人员还就“强制侦察的法律控制模式”、“构建刑事诉讼缺审审判及补救措施”、“概率理论分析证据证明力”、“亲属做证的豁免权”等学术前沿的话题展开了激烈讨论。
会议还选举了55名专家学者为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理事,我校法学院宋世杰教授担任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会长。
此次会议共收到学术论文100余篇,文娟等21人荣获一等奖,另有38人获二等奖,41人获得三等奖。
(《湘潭大学报》记者 蒋海文 通讯员 张方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