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变之路——我校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发展纪实-凯发k8旗舰厅
当前位置: 凯发k8旗舰厅 >> 教学科研 >> 正文
教学科研

蝶变之路——我校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发展纪实-凯发k8旗舰厅

作者 : 编辑 : 来源: 发布时间 : 2009-05-20 00:00:00 点击量:

5月14日,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基地挂牌,又一次为高校教学科研队伍与检察实务部门形成良性互动构建了良好的平台。当我们再次解读法学院,我们真切触摸到了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经历的三次蜕变:初创、拓展、整合,从1982年到2009年,27年的风雨历程,法学实验教学完成了一个又一个华美转身。

我校法学院创建于1982年,是湖南省成立最早、招生最早、师资力量最强、学科门类最全、招生规模最大、教学层次最齐全的法学院系。经过几代人的殚精竭力、经过几代人的薪火相传,法学院一直保持着迅猛的发展势头,也一直站在全省同类学院的前列。在我校这片生长着众多优势学科的原野上,法学无疑是最耀眼的一朵奇葩。

1982年是我国法学教育开始兴起的一年,也是国家对紧缺的法律人才开始重视的一年,这一年法律系应运而生,法律系的第一个实验室——刑事侦查实验室也随之成立。草创时期、百废待举,尽管条件艰苦、经费紧张,但湘潭大学法学教育的奠基者与决策者还是敏锐地意识到了:法律是理论与应用相结合的学科,在强调法学理论教学的同时必须重视实践教学。

1984年,法学系开始尝试将实践教学引向更广的空间,在完善教学实践的同时,以学生为主体,以法律实践为宗旨的学生社团纷纷成立。1984年,法学院学生通讯社成立,该通讯社关注、追踪、报道国内外法律实践中的重大事件,发起并创办了我校第一家系刊——《学生通讯》(后更名为《潇湘法韵》)。1985年法律咨询社成立。1988年我校成立湖南省首家模拟法庭,为学生提供案件模拟审判的法律实践平台。

时光如水。当时光漫溯到1993年时,法学实验教学也随着法学学科建设的铿锵步伐迈出了一串串坚实的脚印。

1993年我校诉讼法学科被湖南省教育厅确定为湖南省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空间。1996年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法律援助制度,为社会弱者提供法律援助是一个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湘潭大学法学院本科学生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及诉讼证据实验中心良好的硬件基础,于1999年12月底正式组建了湖南省首家高校法律救助机构——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弘扬正义、救助弱者”,我校法学学子在用自己真切的声音和无私的行动表达一个时代青年社会担当时,也到了社会实践锻炼的机会。

1997年,法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了。又一支提供法律援助、进行法律实践的队伍充实进来,极大地丰富了学校法律实验教学的内容和形式。该服务队始终秉承 “奉献、关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在校内和校外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并将定期开展义务普法教育作为该队的特色与传统。普法队在湘潭大学周边各中小学建立了普法点,为广大青少年讲授法制课,还在暑假期间与其它社团组织合作“三下乡”为农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进入新世纪,沐浴着湘风楚雨,承载着湖湘灵韵的法学院已达到了一个跨越性发展的阶段。

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学科建设不断完善,科研成果不断涌现,各种成绩荣誉也纷至沓来。当我们将目光聚集到这样一组数据时,便充分说明了我校法学教育发展的成就与实力。2001年法学专业被评为省级重点示范专业;2002年 “法学研究基地”被确定为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3年获批诉讼法学博士点;2005年《证据法学》国家精品课程;2007年获批法律史学博士点和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7年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一系列省级精品课程也先后获批。

这些平台的获得为法学教育提供了资源支持,也对法学教育,特别是法学类的实验、实践教学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为满足法学实验、实践教学的需要,2001年学校整合法学、经济学、化学、新闻、计算机、材料与物理、环境科学等学科资源成立法学实验教学中心。该中心在整合校内外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综合性大学学科优势,顺畅与公安司法部门的沟通渠道,强化证据一体化的实验项目,增加电子证据的收集、物证调查、微量物证检验、毒品检验等实验,细化实验内容;从立法、司法、非诉的多元层面设置实验课程,使所有需要培养实践能力的专业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都与理论教学同步开设实验课。

1998年以来,法学院将《模拟法庭》设置为学生的必修实践课程,配备专门的教授教学。为该课程教学的需要,2006年学院组织编写并出版了全国第一部《模拟法庭教科书》(湘潭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该教材得到全国部分法学院系采用并受好评,并于2008年荣获第八届全国高校出版社优秀畅销书一等奖。为进一步提高模拟法庭课程的教学质量,2009年,学院又组织编写了并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模拟审判——原理、剧本与技巧》一书。

作为学生实践平台的学生法律实践社团的工作也不断发展并屡获殊荣。2008年9月4日,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湖南省原省政协主席王克英以及湘潭市委书记彭宪法等领导视察了我校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周强省长高度评价了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的工作。2008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思危,在湖南省政协副主席龙国键、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颜永盛等的陪同下来到湘潭大学,视察了社会权益救助中心,对中心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在长期的教学研究与实践改革中,我校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形成了鲜明的实践教学特色。

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资源共享,形成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校内合作的实验教学机制。以诉讼法学优势学科为依托,实现诉讼证据实验的一体化,形成了“诉讼理论”与“诉讼技能”并重的实践教学和研究方向。以职业技能培养为目标,实现开放式教学,形成了学生就业创新的实验教学模式。以非洲法特色学科为基础,实现跨国合作,形成了良好的实验教学国际平台。以资源共享为桥梁,实现实验教学的网络化,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不间断”的实践教学模式。

近年来,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6项,其他项目共56项,获得的纵向科研经费达282.8万元。实验教学中心教师在各类期刊中发表法学专业论文1441篇,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91篇,有多项科研成果得到了业内专家的高度评价。中心成员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从事教研和科研工作,并将成果积极应用到实践中,为推动法治型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验教学也提高了学生的培养质量。学生专业素质稳步提高,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培养质量得到充分肯定。近年来,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平均为95.8%,学生在科技竞赛和科技文化作品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9项,省部级5项。中心培养的学生分别荣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全国“三八”红旗手、 “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等荣誉。

“莫道今年春将尽,明年春色倍还人。”在高素质人才培养的征程中,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又一次迈开了更加坚实的脚步。

(《湘潭大学报》蒋海文)

(来源:)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