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举行会议,审议《湘潭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校长罗和安,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校党委副书记李伯超,校长助理谭援强、张海良出席会议。会议由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副校长高协平主持。
教务处负责人汇报了《湘潭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这一指导性文件的形成过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的主要内容。
人才培养方案体现了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培养规格和办学特色,是高等院校实施人才培养工作的根本性和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进行教学改革、评价教学效果和保证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我校在2005年结合学分制管理制度的改革,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修订。因为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方案中不适应人才培养发展方向和新要求的某些问题日益凸显。为适应国家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内容与课程体系,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于2010年启动了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教务处经过调研学习、起草初稿、征求各学院教学院长意见、征求各学院院长意见和征求专家意见等阶段,形成了《湘潭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审议稿)。新方案注重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整合优化,坚持多样化人才培养理念,突出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突出文化素质教育。
与会委员对教务处前期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人才培养的理念和特色、大众教育背景下如何突出精英教育、课程模块设置的完善、教学内容的改革、学生个性和多样化的培养、双语教学、学分布局、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建议,会议原则通过了由教务处起草的《湘潭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校长罗和安在认真听取各位委员发言后作了讲话。罗和安指出,大学核心的、根本的功能是人才培养。人才培养方案是大学办学定位的具体体现,是大学办学水平的最终体现。新的人才培养方案要具有前瞻性和国际视野,要体现多样化人才培养理念,并为精英人才的培养和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充足的空间。要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党和政府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精神和态度,做好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湘潭大学报》记者刘建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