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下发《关于批准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我校2项成果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获奖的成果分别为:《构筑多层平台,创新协同机制,推进地方高校计算科学人才培养综合改革》(主要完成人:黄云清、舒适、肖爱国、高协平、文立平、陈艳萍);《构建“当事人”参与型教学模式,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主要完成人:胡肖华、欧爱民、倪洪涛、蔡高强、肖伟志、陈红梅)。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我国教育领域中唯一的一项国家级奖励,代表了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水平,每四年评选一次。此次湖南省有6所高校以第一完成单位共获得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1项,其中中南大学3项、国防科技大学2项、湖南大学2项、我校2项、湖南师范大学1项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