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联合湖南省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长沙绿色潇湘环保科普中心,以“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与发展”为主题,在长沙举办了首届环境公益诉讼论坛。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郑鹏程教授介绍了我校环境法学科建设情况,阐述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引入之于环保事业的重要性。湖南省律协公益委副主任王莹律师介绍了省律协在推进全省环保公益诉讼、提高律师执业能力方面开展的工作。绿色潇湘理事、首席顾问刘盛介绍了绿色潇湘践行”人人享有环境知情权”理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促进公众参与的情况,展望了绿色潇湘具备原告资格后的工作方向。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法宣处副处长黄亮斌介绍了湖南省污染情况与治理现状,以及环保组织、律师的推动作用。
在主题发言环节,南京大学法学院吴卫星教授作了题为《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之评析》报告,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创新与法治主义的冲突出发,分析了无锡、东台等的相关制度,反思“中国特色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否存在跛脚”、“生态损害评估鉴定的不确定性”等问题,提出了司法应对之策。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伍胜法官,介绍了湖南环资庭建设情况与主要工作,针对损害赔偿金从哪里来与怎么用、诉讼费用等实践问题的提出建议。
自然之友法律与政策倡导总监葛枫梳理了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件量、发展趋势、诉讼主体类型、诉讼标的分布等数据,分享了自然之友的各地工作网络运行情况和公益诉讼实施状况,介绍了其正在推进的环境公益诉讼支持网络、资金支持情况、环境公益诉讼法律文书检索网站等重要工作的进展。
湖南省律协公益委副主任、湘剑律师事务所王莹律师分享了湖南省环保公益诉讼第一案“湘潭环保协会诉株洲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心得,通过分析案件来由——申请行政公开等具体工作——梳理关键问题——调解结案整个办案流程,得到办理此类案件的六项心得:团体协作、立场坚定、结合多种途径、明确公益诉讼的目的与公共利益归属、律师个人能力挑战、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侯鹰博士作了题为《我国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背景和现状》的报告,分析政策法规现状、评估人员组织、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技术方法、新安江苯酯污染事件等实践案例,分析了在评估机构、委托机构、公安和法院等部门采信方面存在的问题。
湖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文涛作了题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实践与发展》的报告,分析了污染频发、损失难定、缺乏有资质鉴定机构的背景因素,分享了湖南省污染损害评估中心建设进程与典型事例,环境损害评估在法律建设、评估技术规则、证据法定性、鉴定费用高、鉴定介入等重要问题提出了建议。
我校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肖峰博士梳理了我国环保公益诉讼的发展过程及其与相关制度间关系,探讨了不同主体提起时请求权基础差异及其现行制度的冲击,期待以本次论坛为契机为环保社会治理合作作出贡献。
在下午的分论坛中,与会代表就环保公益诉讼制度运行中出现的实践问题进行圆桌讨论,围绕损害评估鉴定、环境司法机制改革、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规则、社会组织的诉讼能力建设等制度创新议题,以及志愿者固定证据、切断不正当利益链条、公众如何与国家机关形成合力等实践困境进行了深入广泛的交流。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诉讼部部长刘湘教授为全省律师代表进行环保公益诉讼执业问题的培训。
本次论坛对环保公益诉讼制度运行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全面研讨,与会嘉宾针对热点问题激烈交锋,理清了该制度的内在因素与法治功能等重大理论问题,也对多元主体提起诉讼可能出现的实践困境、制度阻碍进行了务实地交流,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健康运行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