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调研会暨湘潭大学法学院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合作签约仪式在法学院举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志光,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新哲率领的深圳市法院系统的有关负责人、法官及工作人员来校出席会议。副校长廖永安教授出席会议,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肖冬梅教授主持会议,法学院相关教授、学者参加调研会并见证签约仪式。
会上,廖永安对深圳法院系统一行来校交流表示热烈欢迎,他从法学院的创建与发展、办学特色、人才培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研究基地的发展状况等方面介绍了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希望通过加强与深圳法院系统等实务部门的合作,共同在专业人才培养、社会公益方面为中国adr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胡志光从全国各地法院的实践出发,就如何使深圳法院系统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以及如何在多元化纠纷机制改革实现新的突破阐述了他的思考。他强调,下一步必须大力吸收优秀人才加入调解队伍,大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并将积极与湘潭大学法学院、香港、新加坡等相关机构展开合作。
陈新哲针对福田区法院所处的特殊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及福田区法院所办案件的特点进行了介绍,他希望加强双方合作,共同探索调解理论与实务的发展之路。
会上,胡志光向廖永安赠送了深圳法院系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系列丛书,肖冬梅与陈新哲共同签署《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湘潭大学法学院 关于加强合作交流的备忘录》。
签约仪式完毕后,双方还进行了开放式座谈并合影留念。(袁丽霞/编辑)